青岛劳务派遣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4-15 16:22:43来源:公司动态点击:905
1、青岛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这一规定再次明确了青岛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除一般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外,劳动合同还应当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派遣期限和工作岗位。
2、青岛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本规定明确了青岛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形成本法规定的正式劳动关系。
青岛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义务。本法明确规定了这些权利义务。
3、青岛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至少两年的固定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由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完成一定工作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双方约定的期限。但本法对青岛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的期限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即不少于两年,可以超过两年。